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栏目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0年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及办理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08日 18: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0〕65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及办理资格证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获得过高校教师资格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所聘岗位为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专职辅导员岗、管理岗本校正式教职工及博士后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合格

(五)持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

    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认定条件(三)、(六)不作要求。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5月915日)

    申报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按《用户手册》(附件1)进行填写。

   (二)体检(5月15日前)

    申报人员请于规定时间的工作日内到西南大学校医院(北区)体检中心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空腹并带上身份证)。2019年5月11日前入职人员均须参加体检,2019年5月11日(含5月11日)之后入职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参加相关项目的补检(具体项目以校医院解释为准,体检中心电话023-68253999)。

   (三)提交申请(5月15日前)

    申报人员提交如下材料至二级单位

    1.纸质材料:(1)申请人证件照(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须与系统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在照片背后正楷书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2)体检表。

    2.PDF材料《申请人材料明细清单》(附件2)要求的材料

   (四)师德师风考察5月20日前)

    各单位按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师德师风考察,填写《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察表》(附件3)。

   (五)教育教学能力考核(5月20日前)

    受疫情影响,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环节采取申请人录制教学视频片段(15分钟左右)的方式,由各单位成立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明确考核结论,留存考核记录备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四、材料报送

    二级单位汇总审核考察考核合格申报人员材料,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于5月20日前报送如下材料:

    1.申请人证件照(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须与系统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在照片背后正楷书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2.体检表;

    3.申请人录制的教学视频短片15分钟左右)

    4.《申请人材料明细清单》要求的材料附件2PDF版);

    5.《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察表》(附件3纸质、PDF1份);

    6.《西南大学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名册》(附件4纸质、EXCEL各1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渊

联系电话:023-68253486

电子邮箱:rensk@swu.edu.cn

办公地点:人力资源部131室(行署楼B栋)

 

附件1. 用户手册.docx

附件2. 申请人提交材料明细清单.docx

附件3. 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察表.docx

附件4. 西南大学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