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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人力资源部是学校行政组成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学校党委组成部门,两个部门合署办公。人才工作办公室挂靠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一)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负责全校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人事人才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制与实施学校教师与人才队伍规划、人事人才改革方案以及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各类人员编制规划与核定、岗位设置管理。

3.负责教师引进与教职工选聘;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员职级评聘、工勤岗位技术等级评聘。

5.负责各类岗位的聘用、管理与考核。

6.负责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7.负责高层次人才培育、考核评价、推荐申报及待遇兑现等工作。

8.负责牵头组织对学校二级单位事业发展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工作。

9.负责博士后日常管理与博士后流动站申报、建设、评估。

10.负责教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除外)、丧葬抚恤金、医疗救助金等管理服务。

11.负责办理教职工入职、退休、辞职、调动、校内移动、考勤、奖励与处分等人事管理;教职工(非处级领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协议聘用人员管理;劳务派遣人员、直附属单位及企业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备案管理。

12.负责教职工校外兼职(非处级领导干部)管理;学校外聘与兼职教师分类备案管理;外派人员管理服务;教职工(非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与管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组织工作。

13.负责人事人才信息数据维护、使用与各类专项统计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负责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和人才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提升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是:

1.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教育,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及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制工作规划,做好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牵头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考核、监督、激励、惩处等工作;负责教师师德档案建立工作。

3.负责牵头开展教职工评奖评优工作,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

4.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审查(非处级领导干部),牵头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师风提升培训。

5.负责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信访受理工作。

6.负责教师职业发展规划指导、发展培养支持、教师国内外访学与学历提升、组织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7.协助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