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有关要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在高等教育领域进一步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建设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培育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21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详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培育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推荐名额
根据工作安排,重庆市首批培育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0个,学校可向市教委择优推荐1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各个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可推荐1个符合基本条件的团队,学校择优从中推荐1个团队至市教委。
三、遴选程序
(一)二级单位推荐
二级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基本条件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学校。
(二)学校推荐
学校根据二级单位推荐情况,组织遴选、择优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委。
(三)市教委遴选
市教委组织专家推选,按认定限额择优遴选,经对外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向社会公布。
四、支持措施
(一)市教委对认定的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颁发牌匾和证书,给予10万元一次性支持经费。
(二)市教委会同市级主流媒体,对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突出业绩、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报道,从中择优推荐参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三)学校在市级以上专家推荐、人才项目申报评选、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对认定的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予以优先和倾斜。
(四)学校结合现有人才项目和科研计划,对认定的市级以上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在拓宽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组织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学习活动,认真发现、挖掘“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按时组织推荐申报。
2.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基本条件严格审核,特别是对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严格把关。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1.推荐报告一份,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与附件合并装订);
3.团队主要业绩和事迹的印证材料(一式一份,只需反映代表性成果、业绩的主要印证材料,与申报表合并装订);
4.反映团队工作学习活动情况的图片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
请各学院(部)于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将推荐报告、申报表、印证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北区图书馆逸夫楼209办公室),推荐报告、申报表、印证材料、图片电子版发送至dwjsgzb@sw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飞,联系电话:68251173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培育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