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人员管理,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学校按期对试用期满的新进教职工进行试用期考核。为做好本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2018年7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试用期满的教职工。
二、考核程序
1.在试用期结束前的一周内,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新进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参加考核人员需填写《西南大学新进教职工试用期考核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总结可另外附页,本人须签字)。
2.各二级单位对被考核人试用期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在《西南大学新进教职工试用期考核表》中“单位考核意见”栏中明确填写考核等级(“合格”或“不合格”)及是否同意续聘。二级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人事处。
3.人事处每月15日和30日集中受理各单位提交的考核结果,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续聘的决定。如遇寒暑假,考核工作顺延至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
三、考核结果
1.此次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于考核结果合格者,学校将按照合同继续聘用。
2.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人事处将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于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学校申请复核。
3.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四、重要说明
1.自2019年11月1日起,各二级单位需每月完成当月试用期满的新进人员考核工作,并及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2.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参加工作的新进人员,如果单位没有进行试用期考核的,请于2019年10月30日前将试用期的补充考核结果报人事处。此次补充考核结束后,人事处将不再受理试用期的补充考核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凯、韦苏茜;023-68251084
材料提交地址:人事处(北区图书馆逸夫楼)205办公室
附件:《西南大学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人事处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西南大学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