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
请积极申报重庆市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招收机制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1.资助数量及标准。资助100人,一年期每人资助经费1.5万元、两年期每人资助经费2万元、三年期每人资助经费3万元。
2.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为国内外在读博士研究生;(2)申请人在学科领域内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3)申请人与博士后设站单位签订《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协议书》,承诺博士毕业后直接进入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4)涉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学科领域优先。
3.申报材料: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协议书(附件2)。
4.资助管理及划拨:(1)资助经费采取设站单位申报、一次性划拨方式;(2)资助经费可用于对申请人的科研资助、学费及生活补助等方面,由设站单位单独建账,据实支付,鼓励各单位按比例配套;(3)设站单位实行“协议管理、违约追偿”管理办法,博士毕业生因不可确定因素不能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设站单位应按培养协议追回资助资金,并退还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截止时间:2019年11月8日中午12点。
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招收机制资助.docx
联系电话:68250223
联系人:吴超 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