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流动站、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吸引优秀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博管委、重庆市博管办关于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切实做好全职博士后招收工作,现将博士后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全职博士后岗位
各流动站根据实际需求报送。
二、选聘条件
1. 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博士后研究工作;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 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
三、选聘程序
导师审核推荐—单位资格审查—学术评审—引才风险评估(海外)—党政联席会决策推荐—流动/工作站审核备案外籍、港澳台审查备案—思政考察—学校审批
四、其他说明
(一)工作待遇
工作待遇按照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二)工作要求
1. 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择优选聘并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2. 各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并按要求组织有关评审工作。若发现未按要求条件或程序执行,一经查实且影响申请者资格或选聘有效性的,终止申请者的本次选聘程序或取消其选聘资格,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并进行通报。
(三)注意事项
严格控制“三类人员”招收比例,不得超过博管委规定的比例。“三类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现役军人)、超龄人员(超过35周岁)和本单位同一一级学科人员。
(四)时间安排
每月第二周集中审核,2月、8月除外。
请各单位按时间安排报送材料,电子档汇总并以“单位+博士后选聘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szzp@swu.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琦、陈红;
联系电话:023-68254265;
地址:行署楼B栋209办公室(选聘科)
博士后岗位选聘材料.zip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