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相关政策及北碚区财政局统一要求,现将重庆市高层次人才首套房退契税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条件,且经重庆市人社局认定通过的高层次人才;重庆英才服务卡持卡人。已享受过该政策的人才,不重复享受。
2.人才首套商品房的界定标准如下:
(1)房屋坐落地点须在重庆市范围内,且已取得产权证;
(2)在人才取得享受该政策资格之后购买的第一套商品住房,即房屋登记时间必须在人才取得享受该政策资格之后;
(3)若取得享受该政策资格后购买的第一套住房已卖出,则不能享受政策。
3.取得享受该政策资格的时间,分以下几种情况:
(1)国家级人才、第四类人才等,以重庆市人社局发布的高层次人才认定通知中注明的享受政策起始时间为准。若未注明,以通知发布时间为准。
(2)重庆英才计划入选者,以英才计划入选证书时间或入选通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3)因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新计划)”而取得英才服务卡的人才,以入选博新计划的通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二、办理流程
(一)首套房认定
申请人须填写“高层次人才商品房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表”(附件1),将纸质版交到学校。学校汇总后,报重庆市相关部门认定。
如房屋产权为本人和配偶共有或仅配偶所有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二)办理退税
获得重庆市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的“高层次人才商品房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表”后,请按照附件2准备材料,待学校另行通知时报送学校,由学校集中到北碚区财政局办理。
房屋坐落地点为北碚区以外重庆其他区县的,人才在取得重庆市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的“高层次人才商品房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表”后,可自行联系相应区县财政局咨询办理程序,学校不集中办理。
三、时间安排
1. 11月9日17:00前,申请人在“重庆英才卡”微信小程序中提交首套房契税补助申请后,线下提交以下材料到组织部(人才办)或人力资源部:
(1)“高层次人才商品房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表”(附件1)纸质版;
(2)重庆英才卡复印件、重庆市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文件复印件(博新计划入选通知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房屋产权为本人和配偶共有或仅配偶所有的情况下提供)
2. 重庆市将认定结果反馈到校后,学校另行通知申请人按照附件2、附件3提交其他材料。
四、联系方式
1.材料提交相关问题请联系:
国家级人才请联系党委组织部人才科高召锋
电话:68253140,地址:行署楼B栋224办公室
其他人才请联系人力资源部培养科曾真
电话:68367955,地址:行署楼B栋131办公室
2.首套房认定问题请联系: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88152024
附件1 重庆英才首套住房登记信息查询表.docx
附件2 重庆市高层次人才首套房契税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3 首套房契税补助申报材料说明.docx
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