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市教委通知,将重新调整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咨询或指导专家库组成人员。现就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
2.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思想道德素养,品德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处事客观、公正,原则性和组织性强,具有较强的合作精神,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长期从事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学风端正、管理能力强,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4.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财务专家可包括副处级以上职务人员。组织协调能力强。
5.应具有校级以上人才称号、教学成果奖或重大重点教学改革项目主持人、现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等。
6.应为本校教师或干部,65岁以内,身体健康,有三年以上相应工作实践经验。
二、有关要求
1.专家库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教学、继续教育和财务专家等五个类别。
2.同一单位推荐同一专家不得超过3个类别的专家库。
3.由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请于2018年3月26日17︰00前将《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咨询或指导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1)和《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咨询或指导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各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1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77164847@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潘卓:68251084。
附件1: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咨询或指导专家库成员推荐表.docx
附件2: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咨询或指导专家推荐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