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6年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38)要求,现就我校做好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本项目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原则上每校可报送2个项目。请相关学院(部)、中心、研究院(所)或学科群着眼全校,紧密结合国家需要,着眼于国内研究起步晚、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领域,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聚焦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能够培养原创性、创造力或创新思维的艺术学专业申报。
(二)项目主要负责人为“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首席专家、责任专家”“国家级、省部级平台负责人”“国家级、重庆市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国家级、省部级教学名师”“国家级、省部级教书育人楷模”“含弘岗位受聘者”以及“高层次后备人才”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
(三)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或在艺术类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机构。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本项目资助为前提。
(四)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博士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项目执行期间选派名额、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每年年底前需进行年度总结并提交总结报告,三年期满须进行全面总结,包括三年来人员选派情况(每年录取、派出、已回国人数),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等。
对于往年获批、执行满三年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除按要求提交项目总结之外,还须在线提交项目继续执行申请,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不占用项目单位当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
项目录取率将作为下一期资助的决定性指标。原则上,项目执行三年期内录取人数应占3年总规模50%及以上(因战争、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开展人员选派的,可放宽要求)。
(五)优先支持有配套经费或其他来源经费支持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外合作方免除全部或部分学费的项目,如有此类情况,请务必在项目网上申报期间确认,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六)项目应做好派出人员的总体规划,做到派出前有要求、在外期间有任务、回国后有考核、发挥作用有方案。
具体要求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26)查询。
二、材料报送
(一)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9月26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合为一个压缩包发送至邮箱,不提交纸质材料,邮件命名为“学院+2026艺术类项目申报”。
1.《项目申请书》(附件1):WORD电子件
2.《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2):EXCEL电子件
3.双方合作协议(中外双语本):PDF彩色扫描件
4.项目管理办法:WORD电子件
5.项目配套经费说明
6.相关证明材料等:PDF彩色扫描件
(二)网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0-14日,材料审核合格后,申报单位进行网报(另行通知)。
附件:2026年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zip
联系人:樊莉萍 李征臻
电话:023-68251173
邮箱:chuguo@swu.edu.cn
地址:行署楼B栋107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