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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18: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8号)要求,学校拟组织参加第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安排

(一)大赛主题:博创引领四十载 智汇赋能向未来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7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推荐,8月开展全国复赛(专家通讯评审)工作,10月中下旬开展全国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全国总决赛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国际会展中心。

(三)比赛项目。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四)参赛方式。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或所在团队于4月20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bs.rsj.quanzhou.gov.cn)注册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1)。

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进行预选并组队参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

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等各组别赛事的具体赛事安排详见附件2。

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一)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组别的每个赛道设置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

对西部地区(海南省参赛项目按西部地区政策对待,下同)参赛选手适当倾斜支持。若同一赛道没有西部地区参赛选手进入前12名,但有西部地区参赛选手比赛成绩排在该赛道第13至18名的,则增加1名铜奖给该赛道成绩最高的西部地区参赛选手。

)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每个赛道设置金奖3名、银奖7名、铜奖10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

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所在团队积极参赛,完成摸底,并于418日之前将摸底汇总表(附件3EXCEL版本发至指定邮箱swubsh@swu.edu.cn,邮件命名:**(学院部单位)+第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摸底汇总。

(二)学校按照财务标准对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一定支持。

详细事宜见《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8号)(网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五、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 袁夏梦68254265。

邮箱:swubsh@swu.edu.cn。

地址:行署楼B栋108选聘科(博管办)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docx 

附件2: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docx 

附件3: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摸底汇总表.xls


                                                      人力资源部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