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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及办理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11:5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函〔202512)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及办理资格证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获得过高校教师资格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所聘岗位为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须实际承担学校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岗、管理岗(须实际承担学校教学工作)的本校正式教职工。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言文字等相关专业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且合格。申请人自行取得的体检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体检标准及办法按照《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渝教师发〔20169号)和《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规定执行。

(五)持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六)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小组考核,教育教学能力合格。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认定条件(三)、(六)不作要求。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47415日)

申报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按《用户手册》(附件1)进行填写,填报时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1红色字体提示填写申报,因申报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体检(415日前)

申报人员请于规定时间的工作日内到西南大学校医院(北区)体检中心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空腹并带上身份证)。按照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最新要求,20241116日之后入职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参加相关项目的补检(具体项目以校医院解释为准,体检中心电话023-68253999)。

(三)现场确认

413421日: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将以下材料交到所在二级单位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1.纸质材料:

1)申请人证件照(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须与系统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在照片背后用铅笔正楷书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2)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需为合格)。

2.PDF版电子材料(1个申请人1PDF文件,纸质版存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

1)身份证(正反两面);

2)网报系统中申报时鼠标右键另存《个人承诺书》图片(需签字);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系统已核验的需备注);

(国内高校学历还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系统已核验的需备注),免测的提供相应材料(职称发文或博士学位证书);

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6)《西南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情况考察表》(附件2,需有考察结论);

7)申请人在校任教学科的教学任务书。教师岗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不须提供,但须提供聘用合同(将合同封面页、聘期页、岗位任务书、落款盖章页制作到个人PDF中);教师岗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须提供所申请任教学科教学任务书。申请思政类学科的专职辅导员,免交教学任务书,但必须提交辅导员岗位身份证明材料。其他岗位须提供教学任务书。教学任务书要求如下:任教学科必须与申请学科一致;教学任务书必须包含20242025学年;本科课程教学任务书,须加盖教务处公章;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书,须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8社保记录。按照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最新要求,需提交自网报截止日期前至少半年内的任职高校社保缴纳记录(申请人前往重庆市人社局网站、公众号或APP等自行下载PDF版本,不能使用截图)。

(四)师德师风考察及教育教学能力考核(421日前)

各单位按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师德师风考察,填写《西南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情况考察表》(附件2);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环节采取申请人录制教学视频片段(15分钟左右)的方式,由各单位成立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明确考核结论,留存考核记录备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五)核查档案(421日前)

各单位应对申请人档案进行核查,形成整体查档报告。

(六)拟认定人员公示

42852日(暂定):通过审核的拟认定人员名单将在人力资源部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将报送至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进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审核师德师风考察合格、教育教学考核合格的申请人材料,对各申请人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人事科邮箱,纸质版统一报送至人力资源部130室(行署楼B楼),421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1.申请人白底证件照1张和申请人体检表原件;

2.《申请人提交材料明细清单》要求的材料PDF版(按顺序制作,每位申请人1PDF文件);

3.《西南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情况考察表》(附件2,纸质版、PDF版各1份);

4.《西南大学2025年高校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名册》(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EXCEL1份);

5.本单位查档报告一份(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丽萍、

联系电话:023-68253486023-68252936

电子邮箱:rensk@swu.edu.cn

办公地点:人力资源部130室(行署楼B栋)


附件:  附件1:用户手册.docx

       附件2:西南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情况考察表.docx

       附件3:西南大学2025年高校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名册.xls


人力资源部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