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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28日 16:4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121号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2023年国家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2023年国家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国家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3年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须为2023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前进站的人员;

5.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获选人员不得再申报博新计划。2023年博新计划通过函评进入会评但未获得资助的人员(有关名单将在2023年博新计划公示结束发布获选通知时公布),且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可自动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资助,无需再次申报。

三、申报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申报(2023年10月16日-10月25日)。

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书模板》(附件2),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板块,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务必于2023年10月25完成系统填报,超时导致错过学校评审推荐的自行负责。

(二)学校评审推荐(2023年10月26-11月2日)。

按照要求,学校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推荐。按照“个人申报学校择优评审推荐”的流程,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10月16日前在系统审核界面公布的推荐指标评审推荐

(三)科研诚信复核(2023年11月3日-11月10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四)专家评审和择优遴选(2023年11月11日-12月31日)。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获选人员(评分标准见附件3)。对博士后工作评估优秀的设站单位以及国家政策支持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适当倾斜。获选结果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公布。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做好申报指导工作,于2023年10月25组织申报论证会(线上线下均可),将论证会照片发到指定邮箱。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应当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和获选资格。

(三)流动站/工作站联系方式见:http://renshi.swu.edu.cn/info/1211/3398.htm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 樊莉萍  袁夏梦 68254265

邮箱:swubsh@swu.edu.cn

 

  附件: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rar

人力资源部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