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鼓励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十九届)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学校可向教育部推荐青年科学奖候选人2名,教育教学奖候选人1名。
各教学科研单位可向学校推荐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候选人各1名。
二、申报条件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2.截至2023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2.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要求
(一)8月30日前,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交《2023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附件2)或《2023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3);
(二)9月1日12:00前,各单位对申报人进行择优推荐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将申报材料附件4(电子件和签字盖章PDF扫描件)及附件2、3电子件(按“单位+姓名+申报项目”命名),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指定邮箱dwjsgzb@swu.edu.cn,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9月8日前,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进行教育教学奖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1名、候补推荐人选1名;社会科学处和科学技术处分别组织学术评价专门委员会进行青年科学奖评审,各确定拟推荐人选1名、候补推荐人选1名,提请学校审定;
(四)9月15日前,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推荐人选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kjpj.cutech.edu.cn/fytef),进行个人材料填报,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带水印)推荐书,按要求签名盖章后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技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雯;联系电话:68251173;电子邮箱:dwjsgzb@sw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2023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
附件3:2023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
附件4:2023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推荐汇总表.xls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