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个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140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动员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通知如下:
一、赛事总体情况
二、赛事安排
(一)创新赛和创业赛
1.报名参赛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所在团队自愿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全国大赛官网(www.sdhwrc.com)注册报名。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2.重庆赛区选拔赛
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评审专家团队开展项目初选工作。
选拔赛时间:2023 年 8 月上旬。
3.全国复赛(书面评审)
由全国大赛执委会分组别、分赛道邀请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对参赛人员提交的项目计划书等材料进行评审,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
全国复赛(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9月中下旬。
4.全国大赛总决赛
市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全国大赛重庆代表团(以下简称重庆团) 赴山东省烟台市参加全国大赛总决赛。总决赛采用“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方式,分组别、分赛道邀请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进行评审。
全国大赛总决赛时间:2023年10月。
(二)海外(境外)赛
1.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自愿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 (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全国大赛官网(www.sdhwrc.com ) 注册报名。
由全国大赛执委会对海外(境外)博士后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8月15日。
2.全国复赛(书面评审)
由全国大赛执委会分赛道邀请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对参赛人员提交的项目计划书等材料进行评审,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
全国复赛(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9月中下旬。
3.全国总决赛
在山东省烟台市开展,采用“项目路演和答辩”方式分赛道进行比赛,参赛人员可通过现场参赛或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路演。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在全国总决赛现场进行评审。
全国总决赛时间:2023年10月。
(三)揭榜领题赛
揭榜领题赛需求征集、需求发布及揭榜应征等环节依托中国 博士后网大赛专区( www.chinapostdoctor.org.cn )、全国大赛官网( www.sdhwrc.com )开展。
1.需求征集及发布
分别征集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在研发、生产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包括技术研发、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和技术配套等需求,特别是阻碍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对征集到的需求,由市人力社保局择优推荐,大赛组委会审核后发布。
需求征集及发布时间:2023年6月15日前。
2.参赛揭榜
参赛人员针对张榜需求提交解决方案。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在网站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先网签承诺书。参赛人员可通过网站报名系统与需求方进行对接。
参赛揭榜时间:2023年8月15日前。
3.全国复赛(书面评审)
由全国大赛执委会组织发榜单位与揭榜人员/团队进行对接,邀请知名行业专家等对参赛方案进行书面评审,评选一定数量优秀参赛方案进入全国总决赛。
全国复赛(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9月中下旬。
4.全国总决赛
市人力社保局将组织重庆团赴山东省烟台市参加全国大赛总决赛。总决赛采用“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除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参赛人员外,大赛执委会还将邀请部分需求方与揭榜方在全国总决赛现场进行对接。
全国总决赛时间:2023年10月。
(四)“重庆英才·智创未来”创新创业金秋路演。
市人力社保局将遴选优秀项目在“重庆英才·智创未来”创新创业金秋路演活动中进行展示。
活动时间:2023年10月。
三、激励政策
(一)国家激励政策
1.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向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向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3.对海外(境外)赛报名结束(2023年8月15日)后专程回国(来华) 到比赛现场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参赛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国际旅费。
(二)重庆市激励政策
1.在全国大赛获得金奖的重庆团博士后,可直接申报重庆市正高级职称。获得银奖、铜奖的重庆团博士后,已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重庆市正高级职称;未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可直接申报重庆市副高级职称。获优胜奖的重庆团博士后,可破格申报高一级重庆市职称,其参与的博士后创新创业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以上职称激励政策适用于博士后申报从事重庆市专业领域的职称序列。
2.在全国大赛获得金奖的重庆团博士后,同等条件优先推荐国家级人才项目,优先支持市级人才项目。
3.重庆团博士后符合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研究项目特别资助”“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支持计划”申报条件,则直接进入最终轮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对积极参赛的博士后科研站、博士后人员在重庆市博士后各项资助选拔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4.根据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设站单位组织参赛及成效情况,由重庆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择优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有关要求
(一) 报名参赛人员须根据个人情况、参赛项目情况科学选择参赛组别和相应赛道报名参赛,认真阅读参赛条件和要求,所填写资料须真实、准确、规范。参赛人员因不当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同一项目或同一人员不得在大赛不同组别、不同地区或单位重复报名参赛。在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 赛组别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及团队负责人不得再次报名同一组别的比赛,创新赛、海外(境外) 赛、揭榜领题赛组别获奖项目实现产业化、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创业赛。
(三)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做好大赛宣传、组织报名等工作。
(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学校承担。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
五、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 樊莉萍 袁夏梦 023-68254265
邮箱:swubsh@swu.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