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西校〔2008〕196号)精神和校长办公会议要求,我校2016年实行人事代理人员代理期已满。现就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西南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考核表》(见附件);
(二)所在单位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根据申请人在聘期内的表现和工作业绩组织考核;
(三)人事处审核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公示结果;
(五)完善相关手续。
二、考核等级
(一)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2.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查证属实的;
4.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5.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6.受到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有重大教学事故的;
9.违规攻读学位的;
10.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其它考核不合格情形的。
三、截止时间
各单位请于2019年7月12日前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北区图书馆逸夫楼人事处人事科204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渊 电话:68253486
电子邮箱:rensk@swu.edu.cn
附件:西南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