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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实行人事代理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21日 15: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西校〔2008〕196号)精神和校长办公会议要求,我校2016年实行人事代理人员代理满。现就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西南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考核表》(见附件);

(二)所在单位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根据申请人在聘期内的表现和工作业绩组织考核;

(三)人事处审核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公示结果;

(五)完善相关手续。

二、考核等级

(一)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2.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查证属实的;

 4.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5.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6.受到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有重大教学事故的;

 9.违规攻读学位的;

 10.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其它考核不合格情形的。

三、截止时间

各单位请于2019712日前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北区图书馆逸夫楼人事处人事科204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渊       电话:68253486  

电子邮箱:rensk@swu.edu.cn

     

       

附件:西南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