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
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先进个人推荐暨西南大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今年是第35个教师节。为进一步增强学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及重庆市有关工作安排,为做好学校相关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项目及数额
(一)个人项目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
重庆市优秀教师(思政理论课教师)1人
重庆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
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1人
西南大学模范教师10人
西南大学模范教育工作者10人
(二)集体项目
西南大学先进集体10个
二、推荐评选对象及方式
集体项目评选对象是学校各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自愿申报。
个人项目评选对象是学校教职工个人。各二级单位对于符合评选条件的教职工,可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在二级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统筹考虑评选推荐事宜。
三、评选条件
各类项目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二级单位推荐或申报。各二级单位对符合各类个人项目条件的人选,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上报学校;符合集体项目条件的二级单位可申报集体项目。
2.学校组织评选推荐。学校根据需要,组织评选或者听取有关专家、服务对象等有关方面意见,确定评选推荐对象。
3.公示。学校对拟评选推荐对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4.学校上报有关部门或作出表彰决定。
五、奖励办法
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原则。对于评选出的国家层面、重庆市层面的先进个人典型,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于评选出的学校层面的先进典型,学校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
六、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2.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要向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倾斜,要向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倾斜,要向援派干部(含援派教师)倾斜。重庆市优秀教师、西南大学模范教师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
3.请各单位按照工作时间要求,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和推荐评选质量。材料纸质件须于7月16日17:00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北区图书馆逸夫楼209办公室),同时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dwjsgzb@swu.edu.cn。
七、材料报送清单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2.重庆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3.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4.西南大学模范教师和模范教育工作者登记表
5.西南大学模范教师和模范教育工作者信息汇总表
6.西南大学2019年先进集体申报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飞、樊莉萍
联系电话:68252520
电子邮箱:dwjsgzb@swu.edu.cn
附件1: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pdf
附件2: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3:重庆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4: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5:西南大学2019年模范教师和模范教育工作者登记.docx
附件6:西南大学2019年模范教师和模范教育工作者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7:西南大学2019年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西南大学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