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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宣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10日 08:3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重庆市关于中央驻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启动上线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重庆市社保局统一部署,学校将于201910月实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为了确保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的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宣讲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党和国家政策的重要举措。对建立覆盖全民、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宣讲,是推进落实养老保险改革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社会保险工作进入常态化的基础。开展政策宣讲工作,是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责任。学习了解政策,配合做好各项社保工作,是全体教职工应尽的义务。

二、政策宣讲活动的组织

(一)政策宣讲总体安排

政策宣讲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学校举行政策宣讲培训会,邀请社保中心专家对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和人事秘书进行培训;第二阶段,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向本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进行政策宣讲。

(二)学校政策宣讲培训会

1组织单位:人事处

2主讲人:重庆市社保中心主任

3参会人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人事秘书,人事处、离退休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业务科室人员。

4.时间:2019916日(周一)下午300

5.地点:第25教学楼一楼报告厅(0114

(三)二级单位政策宣讲会

1. 组织单位:二级单位党组织

2.主讲人:二级单位负责人

3.时间:9月底前完成宣讲工作,具体时间由二级单位自定。

4.参会人员:各二级单位全体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关系全体教职工切身利益,落实好政策宣讲工作,是当前实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二级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二级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好人员积极参加学校政策宣讲培训会,学习了解政策,精心准备本单位宣讲会,安排本单位熟悉人事社保政策的领导作为主讲人,确保宣讲质量,圆满完成本次宣讲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二级单位党组织对宣讲工作负总责,宣讲对象要全覆盖,包括在职和退休人员。对在职教职工采取集中宣讲方式进行,对离退休人员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还可以结合走访慰问等形式进行。

(三)报送参会名单及宣讲落实情况

1.请各二级单位于912日(周四)下午5点以前,按附件格式将参加学校政策宣讲培训会人员名单报送人事处社保科

2.请各二级单位于930日下午5点以前,将本单位政策宣讲落实情况报送人事处社保科。

联系人:人事处社保科 韦苏茜 6825108413983108207

附件:参加学校养老保险政策宣讲培训人员名单.docx

                                           西南大学人事处

                                             201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