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通知》(留金欧〔2019〕472号)和《西南大学教师国外研修与合作管理办法》(西校〔2013〕394号),启动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留学类别及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报条件
1. 学校全职聘用专业技术人员。
2.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岁。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类别条件:访问学者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 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8.外语水平: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外语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045。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10月25日止
1.材料清单
请申报人员填写提交如下材料,提交学院:
(1)《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1);
(2)《单位推荐意见》(附件2);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附件3);
(4)《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4);
(5)《科研成果清单》(附件5);
(6)《申报材料自查审查表》(附件6)
(7)《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7)中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2.材料提交要求
按照《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7)顺序编号整理(请控制在10MB以内),放入以“单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后,提交至所在单位汇总推荐。
(二)学院评议推荐:10月31日止
1. 材料审核和资格审查
所在单位对申请者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满足申报条件。
2. 政治素质考查和师德考核
(1)申报人所在二级党组织书记作为主要负责人,组建考察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2名,除书记外单位其他班子成员至少1人;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思想观念、道德规范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主要采用座谈和访谈的方式,其中访谈主要听取申报人所在系部同事意见;必要时可增加档案查询、面谈考核对象和委托有关部门协助调查等考核形式;
(3)考察意见和结果须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10月31日之前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西南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考察表》(附件8)纸质件报送至北区图书馆逸夫楼201室,考察结果将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复核备案;
(4)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和师德考核作为项目推荐的首要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文件对考察不合格者实施“一票否决”。
3. 同专业领域专家评议推荐
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同专业领域专家评议推荐,一般采用会评形式,会评专家不得少于3名且为具有三个月以上出国留学工作经历的教授。专家会评前,由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材料提前1天发送给专家进行材料熟悉。根据需要可组织申请者面试,并对评议指标进行逐项打分,明确申请者的推荐排序。
(三)网上申报:10月20日- 10月31日
被推荐人员可在10月20日前,登陆网报平台,先行填写内容。10月20日网报系统正式开放,开放后即可选择申报项目,进行提交。请务必在10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可利用合作渠道:所在单位及个人合作渠道
受理机构:西南大学
网报平台:http://apply.csc.edu.cn
平台使用说明:http://www.csc.edu.cn/chuguo/s/213
材料提交:11月1日16:30止
学院审核汇总后,请于11月1日16:30前将以下纸质件报送至人事处201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chuguo@swu.edu.cn。
1.《单位推荐汇总表》(纸质件须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
2.《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件须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3.《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9)(纸质件须专家签字、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4.《申报材料自查审查表》(纸质件须申报人签字、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5.学校推荐人选提交网报系统后,下载带有系统自动生成编号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1份,请贴上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提交打印件;
6.同时提交网报系统中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用回形针或票夹固定,勿使用订书针等其他固定工具),顺序整理。
三、其他事项
(一)派出与管理:按照CSC及学校相关规定,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
(二)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0年3月31日。
(三)录取后办理派出手续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80712/20180712145318_7824.pdf
四、联系方式
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李 珂
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电话:68251173
人事处联系人:樊莉萍
人事处联系电话:68367955
人事处电子邮箱:chuguo@swu.edu.cn
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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