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个人:
现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CSC”)发布的《2020年欧亚非地区部分国外合作奖学金遴选工作即将启动》(以下简称《通知》,详见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05)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有需要的老师积极申报。
一、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2020年3月16日止
1.材料清单
请申报人员填写提交如下材料:
(1)《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1);
(2)《单位推荐意见》(附件2);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附件3);
(4)《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4);
(5)《科研成果清单》(附件5);
(6)《申报材料自查审查表》(附件6)
(7)《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7)中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申请时需达到相应简章中规定的外语条件
2.材料提交要求
请按照《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顺序编号整理(请控制在10MB以内),放入以“单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后,提交至所在单位汇总推荐。
(二)学院评议推荐:2020年3月23日止
1. 材料审核和资格审查
所在单位对申请者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满足申报条件。
2. 政治素质考查和师德考核
(1)申报人所在二级党组织书记作为主要负责人,组建考察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2名,除书记外单位其他班子成员至少1人;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思想观念、道德规范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主要采用座谈和访谈的方式,其中访谈主要听取申报人所在系部同事意见;必要时可增加档案查询、面谈考核对象和委托有关部门协助调查等考核形式;
(3)考察意见和结果须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2020年3月23日之前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西南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考察表》(附件)纸质件报送至师资科,考察结果将报送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复核备案;
(4)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和师德考核作为项目推荐的首要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文件对考察不合格者实施“零容忍”。
3. 同专业领域专家评议推荐
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同专业领域专家评议推荐,一般采用会评形式,会评专家不得少于3名且为具有三个月以上出国留学工作经历的教授。专家会评前,由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材料提前1天发送给专家进行材料熟悉。根据需要可组织申请者面试,并对评议指标进行逐项打分,明确申请者的推荐排序。
4.提交学院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
请于2020年3月23日16:30前将以下4项纸质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被推荐人的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huguo@swu.edu.cn。
(1)《单位推荐汇总表》(纸质件须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
(2)《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件须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3)《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纸质件须专家签字、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4)《申报材料自查审查表》(纸质件须申报人签字、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三)学校复核:2020年3月30日前
学校将对学院推荐人员及材料做复核,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待网申申报完成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四)网上申报:2020年3月10日-31日
被推荐人可在2020年3月10日前,登陆网报平台,先行填写内容。
2020年3月10日网报系统正式开放,开放后即可选择申报项目,进行提交。请务必在3月2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以便留出系统退回修改时间。
网报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平台使用说明:http://www.csc.edu.cn/chuguo/s/213
(五)终稿纸质材料提交:2020年3月30日止
1.申报人提交网报系统后,下载带有系统自动生成编号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1份,请贴上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提交打印件;
2.其他申请材料(用回形针或票夹固定,勿使用订书针等其他固定工具),顺序整理;
3.2020年3月30日17:3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注意事项(附件7):请申报人员在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
(二)派出与管理:按照CSC及学校相关规定,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
(三)录取后办理派出手续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80712/20180712145318_7824.pdf
(四)预计录取时间以及留学资格有效期
以《通知》中简章和录取通知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樊莉萍
联系电话:023-68367955
电子邮箱:chuguo@s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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