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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业务工作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2月19日 19:2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关于部分业务工作办理的通知


各单位:

为全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传播,保护教职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线上优先、急事优先、先沟通后办理的原则,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部分业务工作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察鉴定

1.有关单位提前三个工作日以压缩包(单位+考察事由命名)的形式将下述材料发送至dwjsgzb@swu.edu.cn委托考察的函件(PDF格式),相关工作通知文件(相关截图),考察对象所在二级党组织书面考察意见(PDF格式,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模板);

2.考察意见出具后,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有关负责人邮箱,若需要纸质件,则根据联系人指定的方式领取;

注:需要有关领导签署意见的,疫情期间可提供有关领导意见截图、签字章或电子签,疫情结束后统一报送纸质审批材料存档。

联系人:薛琳  QQ626193367  手机:13883559030

联系人:李珂  QQ514247550  手机:17725124802

二、人才工作

(一)人才引进

1.单位有意向引进人才先通过电话或线上联系经办人;

2.单位按照人才引进程序自行组织考核,完成单位考核程序;

3.拟引进人才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需报国际处或港澳台办公室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人才服务科;

4.单位提交《引进人才申请表》和人才简历电子版至rencai@swu.edu.cn

注:人才引进程序及《引进人才申请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需要有关领导签署意见的,疫情期间可提供有关领导意见截图、签字章或电子签,疫情结束后统一报送纸质审批材料存档。

联系人:干婷  QQ1197213737  手机:13368071227

(二)外籍专家、港澳台地区专家聘用

1.单位对拟聘人选完成学术以及党政考核;

2.聘用报告、详细简历、政审材料电子档发送至rencai@swu.edu.cn

3.拟聘外籍或港澳台人员时,同时将上述材料抄送国际处专家科或港澳台办公室,并将国际处审核结果反馈人才服务科;

4.短期聘用外籍专家需要原单位同意函电子档;

5.学校研究同意后草拟聘任合同,可采用电子签名;

注:需要有关领导签署意见的,疫情期间可提供有关领导意见截图、签字章或电子签,疫情结束后统一报送纸质审批材料存档。

联系人:张晓琦  QQ326305180  手机:13667669976

(三)人才待遇兑现

1.申请人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待遇兑现申请表》;

2.本人签字及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扫描或拍照发送至rencai@swu.edu.cn

3.人才服务科每月集中处理一批申请;

注:需要有关领导签署意见的,疫情期间可提供有关领导意见截图、签字章或电子签,疫情结束后统一报送纸质审批材料存档。

联系人:高召锋  手机:13618351331(微信同号)

(四)人才项目申报

人才服务科通过网络和电话等方式联系申请人,通知联系有关工作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联系人:王瑞兵  QQ302585430  手机:15123243568

三、师资工作

(一)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1.申请者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电子申报材料,二级单位汇总审核并统一推荐,发送电子版至chuguo@swu.edu.cn

2.经办人员通过微信、QQ或电子邮件反馈审查意见和遴选结果至单位或申请者;

3.通过遴选的申请者完善材料并按留学基金委要求通过国家的申报系统提交申报;

4.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由二级单位汇总统一按照指定的方式报送至联系人。

联系人:樊莉萍  QQ357759894  手机:13667655937(微信同号)

(二)教学科研人员招聘考核

1.单位审核应聘材料并自行组织考核;

2.单位提交教师补充审批材料电子版至357759894@qq.com

3.组织线上考核(线上答题、视频会议面试),适时反馈考核结果;

4.单位按照联系人指定的方式报送纸质审批表;

注:需要有关领导签署意见的,疫情期间可提供有关领导意见截图、签字章或电子签,疫情结束后统一报送纸质审批材料存档。

联系人:樊莉萍  QQ357759894  手机:13667655937(微信同号)

四、博士后工作

(一)项目申报

1.67批面上资助:2月底之前在中国博士后基金系统上提交;

2.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28—3月中旬,网上系统提交材料;

3.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中国博士后网上系统提交材料;

引进项目(第一批次)、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415日;

学术交流项目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时间不作调整。

联系人:孙丹  手机:15223383988(微信同号)

联系人:吴超  手机:13996216661(微信同号)

(二)进出站

1.进站:由二级单位进行网上考核程序,人事处师资科审核后,在博士后网站上申请进站;

2.出站:由二级单位组织通讯出站报告,材料扫描发送swubsh@swu.edu.cn

联系人:孙丹  手机:15223383988(微信同号)

联系人:吴超  手机:13996216661(微信同号)

注:需要有关领导签署意见的,疫情期间可提供有关领导意见截图、签字章或电子签;博士后工作所有纸质材料暂缓提交,疫情结束后统一报送纸质审批材料存档。

五、薪酬工作

(一)短期外聘人才薪酬发放

1.单位提供印证材料扫描版发送至573934518@qq.com

2.材料核实后由联系人在财务系统直接申报发放。

联系人:陈红  QQ573934518  手机:13308331861

(二)薪酬调账和专项经费发放

1.单位或经费负责人发送申报材料扫描版至16241852@qq.com

2.联系人核实登记并转交财务处办理。

联系人:熊伟  QQ16241852  手机:13002355036

(三)退休办理

1.单位将20203月至6月拟退休教职工照片电子版和邮寄地址发送至16241852@qq.com

2.人事处按月办理退休手续,根据拟退休人员填报的家庭地址将退休文件、退休证快递到家;

注:公积金领取事宜由人事处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衔接,原则上不需要退休教师现场办理,具体以国有资产管理处通知为准。

联系人:熊伟  QQ16241852  手机:13002355036

六、社保工作

(一)工伤保险

1.可提交电子版或纸质版的材料:《事故伤害报告表》(人事处网页办事指南下载、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受伤部位照片(能看到人脸和受伤部位);

2.必须提交的纸质件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事处网页办事指南下载、本人签字、盖手印)、医院诊断证明、医院治疗全套资料;

3.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402460848@qq.com,纸质版交至联系人;

:需要有关领导签署意见的,疫情期间可提供有关领导意见截图、签字章或电子签。

联系人:韦苏茜  手机:13983108207(微信同号)

(二)退休人员银行卡变更申请

将身份证、新的银行卡、银行卡号、申请事项、申请人单位、申请人联系方式、本人签名(上述项目置于同一页面内)电子版发送至1365989793 @qq.com

联系人:刘凯  手机:18883252069(微信同号)

七、在职证明、收入证明、职称证明、回聘证明

1.所有证明均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一卡通照片(同一画面内、JPGPDF格式);

2.办理收入证明的,需提供财务系统上一年度个人收入截图,并写清证明用途(如贷款、签证办理等);

3.办理回聘证明的,需提供回聘证明模板;

4.按照证明类型+工号+姓名+单位全称命名,发送至发送至邮箱renshichu@swu.edu.cn,注明需要电子版或纸质版,并提供本人联系方式和邮箱;

5.证明开具以后,扫描件发送至申请人邮箱,纸质件于证明申请次日(周六周日除外)11:00-12:00在行署楼B108领取。

电话:68252520

八、请销假管理

1.请假: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请假表,本人签字,经单位领导同意后,发送请假表和相关审批及其他印证材料电子版至402460848@qq.com

2.销假:请假人向单位办公室销假,由办公室主任核实情况,并将请假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402460848@qq.com

注:需要有关领导签署意见的,疫情期间可提供有关领导意见截图、签字章或电子签,疫情结束后统一报送纸质审批材料存档。

联系人:韦苏茜  手机:13983108207(微信同号)

联系人:刘凯  手机:18883252069(微信同号)

九、特别提醒

1.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为当天下午17:30

2.其他业务疫情期间暂缓受理。

 

                                                                                                                  西南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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