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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批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03日 19:0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五批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84号)要求,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不含外籍人员)。

2.“两院”院士,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再推荐。高技能人才中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命名专家,不再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原则上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相应技能水平,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511日以后出生)。

(二)业绩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以主要完成人取得重要科研成果;

2)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以主要完成人取得重要创新成果;

3)社会科学研究有独到见解,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以主要完成人取得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要成果;

4)在完成市(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以及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应用高新技术中,创造性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教书育人成绩卓著,教学改革成绩突出,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6)医学理论研究有重大突破或医疗技术精湛,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7)在农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农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研制中有重大突破或发现,成绩突出,取得重要科研成果;

8)在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等领域,为学科门类的创立及完善作出重要贡献,或提出的具有重大突破的意见或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对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有显著作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9)在文化、艺术、新闻广播、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为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国内或市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

10)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培养出在国家级以上的重大赛事中成绩名列前三名,或打破国家纪录、全市纪录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11)在管理工作中,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创新管理模式或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国或市内有较大影响的管理者;

12)长期在库区、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一线艰苦创业,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得到业内认可者;

13)获得多项发明专利、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新产品、新工艺等成果,且已被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完成者;

14)主导国内外技术标准制定或修订者;

15)在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效;打造新商业模式、创新标准流程,且获得广泛应用;创办(领办、主办)规模以上企业,持续经营、效益良好;

16)在完成省(部)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大中型项目中,创造性地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自力更生解决重大难题或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7)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市内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者。

2.高技能人才应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获得者,在全国一、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以及担任世界技能大赛专家组长;

2)获评重庆技能大师、全市技术能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专家;

3)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方法,得到广泛推广,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5)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6)有被行业公认的绝招绝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国际国内有较大影响,在带徒传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对符合上述条件,参与脱贫攻坚、一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名额

(一)本次重庆市突贡专家评选总名额不超过5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0名,高技能人才10名。

(二)根据渝人社发〔2020184号规定,我校推荐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5名,高技能人才不超过2名。

(三)各二级单位本次申报可分别推荐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1人。

四、申报程序

1.7月10日前,个人申请及所在单位推荐。

(1)申请人填写《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附件1)、《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二级单位须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进行严格把关,并出具意见,填写《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察表》(附件3),经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所在单位择优向学校推荐。

(3)各单位须在7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人力资源部(纸质件及电子件):《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察表》

(4)如确因特殊原因《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察表》可最迟于7月13日提交。

 

联系人:樊莉萍、熊伟;

办公地点:行署楼B131办公室;

联系电话:68367955

电子邮箱:szzp@swu.edu.cn

2.713日,人力资源部完成资格审查。

3.720日前,学校完成专家评审推荐。

4.730日前,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组织上报材料,并报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相关说明

(一)上报重庆市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上报重庆市还需相关印证材料,因时值假期,申报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准备。印证材料包含:申报人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效益的证明材料1套。印证材料纸质版需编目录,标注页码,统一装订,印证材料电子版合成到1个PDF文件中。

(二)材料填报要求

1.填表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及各栏目的内容,突出贡献事迹一栏要写实;获奖和获专利情况一栏只填写与证书一致的项目名称,无个人证书的不予填写,获得的其他荣誉称号也不填入此栏;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要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

2.涉密推荐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

 

附件:

1.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docx

2.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xlsx

3.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察表.docx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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