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0年第二批科研、行政助理岗劳务派遣人员选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岗位类型及职责
1.科研助理岗。指科研平台、科研团队或科研项目组根据科研任务和科技发展需要选用的从事科研辅助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岗,主要开展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工作;
(2)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岗,主要从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3)实验技术岗,主要从事科学与工程技术实验、分析测试等工作;
(4)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岗,主要协助开展相关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等工作;
(5)学术助理岗,主要从事科研学术的业务秘书等工作;
(6)财务助理岗,主要协助负责人开展相关经费管理等工作。
2.行政助理岗。指二级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用的从事相关辅助工作的人员。
(二)设岗规模。根据《西南大学关于选拔2020届优秀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的实施方案》,计划设置应届生岗总额100个左右(含第一批)。岗位设置以科研助理岗为主,可少量设置行政助理岗。
(三)设岗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等各类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部委级重大重点项目、省部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地方重大科研项目、获重庆市财政支持的协同创新中心和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等,原则上应设科研助理岗。
二、选用对象、用工方式及期限、薪酬待遇、经费渠道
(一)选用对象。原则上为2020届暂未就业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二)用工方式。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由重庆立欧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欧公司”)聘用,劳务派遣至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科研课题组或二级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三)用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薪酬待遇。实行协议薪酬,不得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应届毕业生税前薪资(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不低于4000元/人·月,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
(五)经费渠道。(1)薪资、劳务派遣管理费等由用人单位承担。科研助理岗从科研平台、科研团队或科研课题组的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行政助理岗从二级单位办学收益项目经费中列支。(2)应届毕业生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学校按不超过1500元/月·人从专项经费中列支,超出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工作安排
(一)需求报送(7月10日前)。各用人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7月10日17:00前),将《科研、行政助理岗需求计划表》(附件1)报送至人力资源部107室,电子版发送至rensk@swu.edu.cn。
(二)需求审核。相关职能部门会同审核岗位需求,审定用工需求。
(三)发布简章(预计7月14日)。立欧公司根据学校用工需求,发布招聘简章。
(四)应聘报名(11月27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发送到用人单位指定邮箱。
(五)面试安排(12月2日前)。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组织面试。
(六)体检安排(12月4日前)。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选用人选,并通知拟选用人员体检。
(七)公示选用(12月9日前)。拟选用人员体检合格,由用人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审核《新聘劳务派遣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与立欧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宜
(一)工作纪律。用人单位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择优选用。
(二)报送说明。未选用到人选的第一批(2020年6月)科研、行政助理岗,可按照本通知继续开展选用工作,不再报送需求计划。如需变更招聘条件的,需重新报送需求计划。
(三)政策说明。通知中所列的日期指选用工作结束的最后期限,在此期限内,均可按照程序进行选用、安排上岗;另外,在此期限内,选用应届毕业生的可享受学校经费支持政策。
(四)日常管理。科研、行政助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是科研、行政助理岗位和在岗人员管理第一负责人,设岗的二级单位是第一责任单位。
(五)温馨提示。学期期间正常办理新聘劳务派遣人员信息审核备案手续,请各用人单位做好相关选用工作安排。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招生就业处 向老师(68254619)
材料受理:人力资源部 孙老师(68253486)
附件1. 科研、行政助理岗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 新聘劳务派遣人员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