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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兴明青年教师奖”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10日 11:4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助力学校青年教师发展成长,增强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引导青年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根据《西南大学尹兴明教育基金章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兴明青年教师奖”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推选对象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45周岁以下在岗教师(1975831日以后出生)。

推选名额

学校共评选4人,各教学科研单位限推荐1人。

三、奖金标准

西南大学尹兴明教育基金为获奖者提供5万元/人奖金(税前)。

四、推选方式

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

五、推选人选基本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来校工作满5年及以上,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师风优良;

2﹒坚持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能够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近五年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较好的社会效益。

六、推选程序

1﹒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填写《西南大学2020年“兴明青年教师奖”推荐审批表》。

2﹒单位审查。各教学科研单位严格审核申请人材料,考察申请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情况,择优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选。学校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答辩评审、全面考察,确定拟评选对象。

4﹒审批公示。将拟评选对象报“西南大学尹兴明教育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

5﹒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推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把思想政治关,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评选标准,严格甄选。

2﹒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不参加评选。

八、提交材料

请于20209918点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飞、薛琳,电话:6825117368254563,行署楼B209室,电子邮箱:dwjsgzb@swu.edu.cn

 

 

附件1:报送材料有关要求.docx

附件2:西南大学“兴明青年教师奖”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3: 西南大学2020年“兴明青年教师奖”候选人申报一览表.xls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