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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05日 16:4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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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0014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27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申报工作的安排,现将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提前退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花名册》一式一份(见附件1,纸质版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同时报送Excel版至rensk@swu.edu.cn);

(二)《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结论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请务必双面打印,纸质版填写第一页,申报单位意见栏由所在单位填写);

(三)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登记照片三张(分别贴在鉴定结论表上);

(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

(五)申请人近三年及以上在三级及以上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史资料(复印件须由治疗医院医务处加盖鲜章)。

二、申报时间

请单位汇总后务必于821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107室,申报材料(一)中《花名册》电子版请发送:rensk@sw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三、工作要求

(一)请单位按照本通知规定,安排部署本单位工作人员病退申报工作;各单位务必将此项工作通知到本单位相关人员。

(二)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提前退休申报工作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初审及申报工作。确保书面申报材料与电子数据文件内容一致,确保病史资料真实准确。

四、其他

(一)病退鉴定费和体检费由申请人按规定标准于病退体检当日向医院缴纳。

(二)集中病退体检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待申报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珂

E-mailrensk@swu.edu.cn

联系电话:023-68252520(值班电话,由值班室收集汇总问题)


附件1.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申报花名册


附件2.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结论表


附件3.相关参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