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支持西南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优秀学者,新尚集团创始人唐立新先生与我校签订捐赠协议,设立西南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并设立了“唐立新优秀学者奖”,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唐立新优秀学者奖”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唐立新优秀学者奖”主要奖励师德高尚,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就,为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科研促进教学、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西南大学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名额
“唐立新优秀学者奖”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层次奖项,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20万元/人;二等奖2名,奖励10万元/人;三等奖12名,奖励5万元/人。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育人全过程,在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2.师德高尚,具有带领团队勇攀科学高峰、长期致力于解决前沿重大难题的科学家精神,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得到广大教职工认可。
(二)学术条件
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要求:
1.承担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深入研究关系国计民生的课题,积极探索关系人类前途命运的问题;或在重要前沿引领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的攻关创新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我国科学技术国际竞争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或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国家高端智库建设中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或在艺术设计和体育竞技中取得公认的高水平成果等。
2.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或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与公共决策、制度设计;或研究成果在应用推广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3.积极组织参与各类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主持国际合作项目,担任国际性学术组织和国际一流期刊重要核心职务,积极牵头或参与创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组织和高水平学术会议,推进和提升了学校或本学科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
四、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后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1人。
2.专家评选。学校组建专家评审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拟评选人选和等级。
3.学校审核。学校对拟评选人选进行审核,确定评选人选和等级。
4.审批公示。评选结果报“西南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公示。
5.确定人选。由“西南大学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最终奖励人选。
五、其他事宜
1.申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推荐选拔的工作纪律要求,不得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
2.本着宁缺毋滥,奖励优秀的原则,奖项最终名额可少于额定数。
3.同一年内,申报“唐立新优秀学者奖”的教师不得申报“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其他奖项。
4.已获得往届“唐立新优秀学者奖”的教师不得再次申报。
5.在处分影响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6.材料报送。各教学科研单位于2021年5月8日12:00前将推荐人推荐表、一览表、支撑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报党委教师工作部(行署楼B栋201)。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评选。
联系人:薛琳
邮 箱:dwjsgzb@swu.edu.cn
联系电话:68254563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南大学2021年“唐立新优秀学者奖”推荐表.docx
附件2:西南大学2021年“唐立新优秀学者奖”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