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鼓励教师在科学研究及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第十八届)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教学科研单位可择优推荐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候选人各1名参加学校推荐评审;学校推荐申报青年科学奖候选人1名,教育教学奖候选人2名。
二、申报项目及条件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2.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三、申报程序
(一)5月14日前,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交《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附件2)或《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3);
(二)5月19日12:00前,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培养科(行署楼B栋209办公室),包括《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件和纸质件及附件2、3电子件(电子件按“单位+姓名+申报项目”命名,发送至 peiyang66@swu.edu.cn),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5月28日前,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四)6月4日前,学校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登陆“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kjpj.cutech.edu.cn/fytef),按要求完成个人材料填报,并将正式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培养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真;联系电话:68367955;电子邮箱:peiyang66@sw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pdf
2.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docx
3.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docx
4.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推荐汇总表.xlsx
人力资源部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