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教职工退休暂行办法》(西校〔2020〕288号)文件要求,现将今年延迟退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迟退休条件
(一)教学科研一级岗教师,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时,因工作需要,可延长退休年龄,最高到75周岁。
(二)教学科研二、三、四级岗教师,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时,如直接指导由本人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或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项目,可根据项目规定的完成时限(以项目任务书为准)延长退休年龄,最高到65周岁。
在延长退休到65周岁时,如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规定的完成时限(以项目任务书为准)延长退休年龄,最高到70周岁。
二、办理程序
符合延迟退休条件的教师,由本人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前一年的9月底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填写《西南大学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审批表》(附件),由所在单位于规定时间前报学校人力资源部。
三、材料报送
申请延迟退休的教师,填写附件《审批表》后打印一式三份,本人手写签名,提交至所在单位。二级单位填写意见,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月15日下午6:00前统一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服务大厅(行署楼B栋131)2号工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sk@swu.edu.cn。
四、注意事项
1.按照“一年一申报”的原则,往年已经申请,2022年符合条件仍需继续延迟退休的高级专家,本次仍需按规定程序提交延迟退休申请。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视为不再延迟。
2.高级专家是否符合延迟退休条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请各单位严格审核申请人延迟退休资格及相关佐证材料,如实填写《审批表》。
联系人:颜红梅
联系方式:68367545,68253486
附件:西南大学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审批表.doc
人力资源部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