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SC)《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以下简称《选派办法》),现启动我校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申报工作,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为学校全职聘用专业技术人员。
(二)具体要求
1.须符合《选派办法》要求的申请条件,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67。
2.外语条件须达到《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的要求,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68。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一)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请申请人结合疫情形势、合理规划派出时间。申请人应仔细阅读《选派办法》,在联系获取邀请信时,明确派出时间在结果公布日期和留学资格有效期之间。
(二)请申请人在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附件8中其他申报注意事项。
(三)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
(四)常见问题解答
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71。
(五)派出与管理
1.按照CSC及学校相关规定,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
2.被录取人员须严格遵守留学资格有效期。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如无特殊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六)录取后办理派出手续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网址: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90530/20190530143709_6124.pdf。
(七)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五、材料报送
1.请各有关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于2022年4月8日17点前向人力资源部报送以下材料:
(1)《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件);
(2)《单位推荐意见表(学院)》(附件3,电子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件);
(3)《申报材料自查审查表》(附件5,电子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件)。
2.请各有关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于2022年4月30日中午12点前将以下材料收齐统一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1份,带有系统自动生成编号,请贴上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
(2)系统中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1份纸质件,顺序整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023-68367955
办公地点:人力资源部办事大厅4号工位
电子邮箱:chuguo@swu.edu.cn
附件1:申报流程.xlsx
附件2:单位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单位推荐意见表(学院).doc
附件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doc
附件5:申报材料自查审查表.xlsx
附件6:在研项目证明.xls
附件7: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doc
附件8:申报注意事项.doc
人力资源部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