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48号,附件1),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香江学者计划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60人以内(全国)。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2023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计划资助30人以内(全国)。
(三)学术交流项目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3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80人以内(全国)。
二、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一。
(详见博管办〔2023〕48号通知,网址:
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showinfo_zcwj.html?infoid=ed2e5036-3d06-4f03-94ec-e043432f00cc)
三、申报时间要求
(一)香江学者计划
申请人于3月1日—4月30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香江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申请人于3月1日—4月30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术交流项目
申请人于3月1日—9月30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学术交流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对申请人做政治素质考查和师德师风考核,并形成意见。在职教师和在站博士后填写《西南大学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考察表》(附件2),应届博士毕业生填写《关于XX同学的思想政治考察意见》(附件3),学院统一将材料进行彩色扫描(PDF版本)发到指定邮箱,无需提交纸质件。考察结果将由学校相关部门复核备案。
(三)申请人提交材料应当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博管办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四)其余未尽事宜,详见附件1。
五、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 樊莉萍 023-68254265
邮箱:swubsh@swu.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3年3月3日
附件: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