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SC)发布的《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期限
(一)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二)攻读博士学位:36—48个月;联培博士:6—24个月。
二、申报条件
(一)学校全职聘用专业技术人员。
(二)须符合《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的申请条件,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39。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1。
四、材料提交
(一)请各有关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于3月10日17:00前将以下(1)至(3)项材料的电子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chuguo@swu.edu.cn。
1.《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Excel版、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2.《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Word版、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3.《申报材料自查审查表》(附件5,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二)请各有关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于3月30日12:00前将以下报送人力资源部。
1.带有系统自动生成编号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4,1份)。
2.申请人提交网报系统中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纸质件。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注意事项:请申报人员在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具体详见附件7。
(二)工作安排:3月网上报名—5月录取结果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6月起派出。
(三)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44。
(四)派出与管理:按照CSC及学校相关规定,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
(五)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六)录取后办理派出手续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90530/20190530143709_6124.pdf。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宣传、咨询、推荐工作,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引导申请人根据国家及重庆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进行申报。
(二)做好相关审查审核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学历、职称、科研课题、成果、论文等)、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姓名拼音、邀请函学校和申报单位是否一致、计划留学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等)、个人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身心健康及政治素质等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符合要求。同时要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
(三)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在申请人获得录取资格后,应合理安排其工作,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组织行前培训,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方面的教育;派出后加强指导、联系和检查,认真落实好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访问学者类别“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的规定,协助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确保留学效益。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3-68367955
电子邮箱:chuguo@swu.edu.cn
办公地点:人力资源部209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申报流程
附件2:单位推荐汇总表
附件3:单位推荐意见表(学院)
附件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访学类)
附件5:申报材料自查审查表
附件6: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7:申报注意事项
附件.rar
人力资源部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