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个人: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调整2023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时间等事项的公告》(附件1),现将2023年我校博新计划和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安排调整如下:
一、前期已提交申报材料的申请人重新申报
为确保申报数据绝对完整准确,前期已提交博新计划、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申报材料的申请人需要重新申报。
二、调整、延长申报时间
调整、延长博新计划和博士后基金申报时间。所有原定申请条件不变。
(一)博新计划
申请人网报时间:3月13日-4月5日。
学校审核时间:4月6日-12日。
(二)博士后基金
资助项目 | 论证安排 | 申请人网报时间 | 学校评审时间 |
第73批面上资助 | 1.由学校组织,时间暂定2023年4月3日-6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申请人填报附件2,提交到流动(工作)站,由流动(工作)站汇总后于2023年4月3日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 2023年3月13日-4月10日
| 2023年4月14日之前 |
第5批特别资助(站前) | 1.由学校组织,时间暂定2023年4月3日-6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申请人填报附件3,提交到流动(工作)站,由流动(工作)站汇总后于2023年4月3日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 2023年3月13日-4月10日
| 2023年4月20日之前 |
第16批特别资助(站中) | 1.申请人填报附件4,提交到流动(工作)站。2023年4月3日-6日由流动(工作)站组织并完成论证指导,无需将附件4交到学校。 2.完成论证后,申请人于2023年4月10日之前完成网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 2023年3月13日-4月10日
| 2023年4月20日 |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继续加强对申请人科研诚信的管理,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申请人应无科研失信行为,应当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若发现有科研失信行为、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
(三)流动(工作)站联系方式见网址:http://renshi.swu.edu.cn/s/renshi/bshglbgs2/20211110/4688806.html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1.
四、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 樊莉萍 68250223
邮箱:swubsh@swu.edu.cn
附件1:《关于调整2023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时间等事项的公告》.pdf
人力资源部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