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队伍建设专门委员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16: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师资队伍建设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

潘卓:023-68366130,行署楼B131

干婷:023-68367545,行署楼B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