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2025年度国家“工匠之师”境外培训的通知》(教师司函〔2025〕14号)要求,经个人申报、相关职能部门推荐审核,拟推荐新闻传媒学院苟凯东申报2025年度国家“工匠之师”境外培训短期培训项目,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5年7月3日-7月7日
二、受理意见单位
人力资源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电话:68251173,电子邮箱:chuguo@swu.edu.cn
三、反映情况的要求
(一)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信函的方式向党委教师工作部反映;
(二)反映人要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人力资源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