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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08:4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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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请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西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西校〔2023278号)(附件1)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2025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学校全职聘用的教职工20251231日在岗人员,含全职博士后,不含特聘人员)。

二、考核内容

围绕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履职尽责与工作业绩、遵规守纪与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线上填报。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报(2026131日前)

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认真核对本单位参加考核教职工人员名单,确保人员名单准确无误。

教职工按照《西南大学年度考核系统操作手册(教职工)(附件2),填写个人总结并提交。如个人基本信息有误,可反馈至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由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汇总填写《2025年年度考核个人信息修改统计表》(附件5),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信息科肖清湄老师修改。

教职工填报路径:新版办事大厅-我要办-(按场景分类)人才人事-年度考核,或在办事大厅右上角直接搜索年度考核应用。

(二)单位评议(202635日前)

二级单位对教职工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客观总结和评价,并召开党政联席会(或领导班子和支部书记联席会)评议,研究决定年度考核等次和意见

(三)考核结果公示(2026310日前)

单位将年度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单位审核提交2026320日前)

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将考核结果和意见录入系统,并提交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核。其中,教学科研单位、附属单位,由本单位党、政两位负责人审核;机关、直属单位、企业,由本单位负责人、所属党支部书记审核。二级单位无需打印提交《西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党政负责人审核操作指南详见《西南大学年度考核系统操作手册(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附件3《西南大学年度考核系统操作手册(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附件4

科级干部2025任期考核结果即为年度考核结果,占用二级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同时须填报年度考核材料完善人事档案

(五)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年度考核结果,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六)教职工确认年度考核结果

二级单位通知教职工本人通过系统签名确认其年度考核结果,确认完成后,由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导出打印《汇总表》,签字盖章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评聘科(行署楼B106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有关说明

1.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二级单位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融合考核结果为A等级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25%;融合考核结果为 BC等级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20%;融合考核结果为 DE等级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15%鉴于2025年融合考核结果暂未确定,系统先按不超过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20%预设各单位优秀指标,融合考核结果确定后再统一进行调整

2.根据《西南大学师德考核办法(试行)》(西校〔2025150号)规定,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3.对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在实际工作单位参加考核,应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

4.全职博士后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考核。

5.初次就业人员,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非初次就业人员,当年校外工作时间与来校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非初次就业人员,当年校外工作时间与来校工作时间合并计算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原校外工作单提供有关情况,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

7.外派、借调、挂职锻炼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接收单位意见。

8.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培训人员需参加年度考核,根据其本人总结的学习培训情况和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确定考核等级

9.离岗创业人员由原所在单位根据其离岗创业期间个人工作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10.20251231日前涉及的校内移动人员,在新工作单位参加年度考核

11.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教职工,应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12.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13.教职工涉嫌违规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结案后有相关文件规定需补定等次的,按照相关文件予以补定。

14.应参加考核,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5.学校年度考核文件相关规定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许家歌(68251223)、颜红梅(68252356

信息维护:肖清湄(68366130

技术服务:黄维成(16602836575

 

 附件1:《西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西校〔2023〕278号.pdf

 附件2:西南大学年度考核系统操作手册(教职工).pdf

 附件3:西南大学年度考核系统操作手册(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pdf

 附件4:西南大学年度考核系统操作手册(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pdf

 附件5:2025年年度考核个人信息修改统计表.xlsx

              

 

                       人力资源部 

                        202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