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含弘人才岗位”实施办法》(西委〔2025〕73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含弘人才岗位”聘期考核及续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本次集中考核人员范围为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聘期结束的“含弘人才岗位”人员(不含含弘研究员)。
二、考核内容
“含弘人才岗位”任务书约定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
三、时间安排
1.2025年11月20日前,被考核人员提交《“含弘人才岗位”考核申请表》(附件2)电子件和纸质件给各二级单位,同时提交聘期内完成的工作任务印证材料电子扫描件。
2.各二级单位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开展考核,经党政联席会研究明确单位考核意见,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含弘人才岗位”考核申请表》纸质件报人力资源部评聘科(行署楼B栋106室),《“含弘人才岗位”考核申请表》及聘期任务印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775649854@qq.com。
四、其他事项
1.聘期内岗位发生变化者,以现聘岗位的聘期和岗位任务为准。
2.相关项目与成果须在“含弘人才岗位”聘期内取得且以西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红梅
联系电话:68252356
附件:
附件1: 《西南大学“含弘人才岗位”实施办法》(西委〔2025〕73号).pdf
附件2: “含弘人才岗位”考核申请表.docx
人力资源部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