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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部分高级专家办理延迟退休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15: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庆市有关规定和《西南大学教职工退休管理办法》(西校〔20255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6学校部分高级专家延迟退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迟退休条件

按照《西南大学教职工退休管理办法》西校〔202556,见附件1第五、六、七、九条相关规定执行。

二、延迟退休的办理程序

发布通知。人力资源部在网站上发布通知。

(二)提交申请。教职工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符合延退条件,本人自愿,身体健康,提交《西南大学教职工延退审批表》(简称《审批表》,见附件2)。

2026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新申请办理高级专家延迟退休手续的,需本次统一申报,请对照西校〔202556号第六条相关要求在《审批表上填写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前2年内本人招收博士研究生、教学科研项目或成果情况(备注博士研究生学制、项目成果等级)。如果集中办理时,专家成果已达到延退条件,进行集中审批。如果集中办理时,专家成果尚未达到延退条件,专家在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补充相应成果,符合条件的,动态办理审批;不符合延退条件的或逾期未提交补充成果的,不办理延退。学校审批通过后,首个延退聘期为3年(本人法定退休年龄次月+3年)。

已办理过延退手续的高级专家,延退时间在202611月及之前的,愿意继续申请延退的,请对照西校〔202556号第条相关要求在《审批表上填写本人教学科研完成情况,学校审批通过后延退聘期3年或者至本人应退休年龄。延退时间在202612月的,在2026年发布通知时办理延退申请。

(三)所在二级单位研究。所在二级单位对教职工延退申请和成果进行复核,经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提交人力资源部。请各二级单位于2025111417:00前统一将电子件(word版本)打包发送至邮箱:rensk@swu.edu.cn,将纸质件(申请人、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报送至人力资源部人事科(行署楼B130办公室)。

四)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提出延退人员建议名单报学校审批。

)人力资源部将学校审批结果书面通知各二级单位,各单位负责安排延退人员的教学科研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西南大学教职工退休管理办法》(西校〔202556号)自20254月起实行,政策调整衔接期间,请各二级单位协同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高级专家是否符合延迟退休条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复审,请各二级单位严格审核申请人延迟退休资格及相关佐证材料,如实填写《审批表》。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 凯,68252936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教职工退休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校〔2025〕56号 ).docx 

        附件2:西南大学教职工延退审批表.docx




                                          人力资源部

                                                                                  202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