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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拟退休人员信息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14:4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教职工退休办理工作,现需统计拟退休人员相关信息,具体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本单位在编教职工(包含退养人员,需备注)其中:

男性教职工、女性教职工(副高及以上、六级职员及以上)出生年龄在196712月之前;女性教职工(副高以下、六级职员以下)出生年龄在197212月之前,女性教职工(工勤岗)出生年龄在197712月之前。

二、退休年龄

根据国家、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西南大学教职工退休管理办法》(西校〔202556见附件1规定,教职工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一)男性教职工

男性教职工从202511日起,法定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至63周岁。

在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60周岁。

(二)女性教职工

1.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女性教职工。从202511日起,法定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5周岁延迟至58周岁。其中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七级及以上或管理岗六级及以上的女性教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至63周岁。

在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55周岁。

2.聘用在工勤岗位的女性职工。从202511日起,法定退休年龄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延迟至55周岁。

在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50周岁。

(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参照两院院士有关规定执行。

(四)已经办理或拟申请办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部分教授,其延迟退休根据西校〔202556文件规定,另行通知。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通知。人力资源部发布相关通知,并将相关人员名单通知到各二级单位。

(二)复核报送。各二级单位对统计范围内的教职工信息进行统计和查档复核(查档线上审批流程,见附件2),如有遗漏,请在表格中进行补充,填写《退休统计工作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附件3)和《拟退休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4,单独反馈各二级单位)。附件3-4请于2025112117:00前统一将电子件(word版本)打包发送至邮箱:rensk@swu.edu.cn,将纸质件(经办人、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报送至人力资源部人事科(行署楼B130办公室)。

(三)认定反馈。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查档复核情况,进行统一认定和调整退休时间。

(四)办理退休。退休前1个月通知相关单位提交拟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所需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退休办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关系着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认真、据实填写附件3和附件4材料,确保无遗漏,并按时提交。

(二)拟退休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4)中“有无独生子女证”是指该教职工是否只生育一个子女并有相关证明(学校计生办审定的独生子女证或计生委证明);“是否申请其他‘中人’一次性补贴”是指除独生子女证以外符合渝府发〔2000103号、渝府发〔2005103号文件范围的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奖励或科技奖励,或曾在3500米以上高海拔地区工作10年及以上,或中小学男教师教龄满30年女教师教龄满25年的,在办理退休当月须提供相关材料,表格中填“是”。

(三)未尽事宜按照《西南大学教职工退休管理办法》(西校〔202556号)执行。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杜丽萍,68253486;刘 凯,68252936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教职工退休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校〔2025〕56号 ).docx 

        附件2:教职工档案查询线上审批流程.docx

        附件3:退休统计工作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xlsx



                                     人力资源部

                                                                                                                                             202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