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5〕104号,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5年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新支持计划(以下简称“留创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学校聘用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创新类资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境)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2.申报人创新能力强,有较好培养前景。
3.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保证每年在渝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一定的带动就业能力。
5.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6.申报人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才,在取得重庆市留创计划项目资助后,若有新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具有成果转化基础)或市级及以上成果奖励(含获得创新类项目重点资助)的,可继续申报新的创业创新项目,但获得资助总次数不超过2次。
本计划将重点围绕“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需求,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项目,对入选原“鸿雁计划”等海内外引才项目的人才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企业给予适当倾斜。
已入选国家级留学回国人才计划的不再纳入资助范围。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2025年8月18日止)
请申报人将《2025年留创计划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创新类)》(附件2,仅电子件EXCEL版本)、无犯罪记录证明(微信公众号“警快办”中,点击“开具无犯罪证明”,电子档,一般1-3个工作日能够开具到,注意材料提交时间)提交到所在二级单位,所在二级单位对材料所列内容进行审核。
2.单位审核(2025年8月21日止)
二级单位负责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所列内容等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考察,确定推荐人选,将附件2(签字盖章版本彩色PDF扫描件+EXCEL版本电子件)和《西南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推荐考察表》(附件3,签字盖章版本彩色PDF扫描件),于8月21日18:00前报送指定电子邮箱,不提交纸质材料。电子件命名方式:学院(部)+2025留创计划。
3.网上申报(2025年8月1日—8月26日)
系统开放后,请申报人按照《重庆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留学回国人员系统操作指南》(附件4),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系统(https://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sso/index?gotoUrl=LXRYGR)进行网上申报。请申报人妥善安排时间,在申报之前进行用户登录注册,确保项目按时提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为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以及预留时间备学校在系统中审核内容,请务必8月26日18:00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提交,申报人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以本通知为准!
4.学校推荐(2025年8月27日—29日)
根据二级单位提交材料及申报人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中完成推荐上报。
三、申报创新类资助的佐证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均需要在申报系统中填写和上传。
1.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的,则应提供国内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及留学回国证明、国(境)外纳税(社保)等相关资料。
2.在渝工作情况资料,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等。
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材料、奖励证书等。
4.诚信承诺书(附件5)须申报人本人书面签字后扫描上传。
5.身份证明等资料。
四、其他说明
1.学校统一组织申报创新类项目资助。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按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莉萍 李征臻(人力资源部培养科)
联系电话:023-68251173(暑假期间可钉钉联系)
邮箱地址:chuguo@swu.edu.cn
政策咨询:023-12333,8686890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技术保障(系统使用):18602389656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新支持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相关附件.zip
人力资源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