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规定,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博士后人员,设站单位在告知本人或公告后须予以退站。
为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现将2024年超过6年在站的博士后人员予以公告做退站处理,公示期5个工作日,名单如下:
进站时间 |
姓名 |
博士后编号 |
流动站 |
2018-05-16 |
兰** |
208155 |
畜牧学 |
2018-05-16 |
付** |
208154 |
中国史 |
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 袁老师 68254265
邮箱:swubsh@swu.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