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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关于启动“一院一策”职称评审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11: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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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推进教师评价改革,深化学科分类评价,强化评价质量导向,鼓励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充分调动学校教师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启动“一院一策”职称评审(以下简称“职评”)改革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一)深化学科分类评价

     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推进“自下而上”的职评分类评价机制改革,职评标准制定自主权限下放至学院(部、所),学院(部、所)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对标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相关学科比我校高1-2个等级的高校职评标准,制定发挥学科优势、凸显学科特色的一院一策职评方案,构建一整套基于学科发展目标、分类合理且各有侧重的职称分类评聘机制,经专家论证、学校审定通过后实施,实现职评“一院一策精准画像

(二)提高评价质量标准

     强化评价质量导向,各学院(部、所)制定的职评条件应不低于国内对标高校条件且高于学校现行申报基本条件学科相近单位,可共同研究提出一个职评条件标准

     人力资源部同步牵头启动学校职评主体文件修订工作,强化标志性项目与成果业绩的质量底线条件要求,优化高水平破格条件设置,进一步畅通预聘制教师职评通道,明确评审程序、评审监管等要求,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其他系列职评实施细则修订,逐步完善职评制度改革,切实发挥职评指挥棒作用。

(三)丰富职评岗位类型

为推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拟新增设置“应用推广/社会服务型”岗位类型,各学院可同步提出相应岗位设置方案及职评条件,一并提交学校研究论证。“教学为主型”原则上只设置在涉及公共课、平台课、教师教育和学科教育专业的单位,校管科研机构和国家级科研平台专任教师一般为专职科研型,若其他教学科研单位通过对标调研,有迫切需求也可一并提出设岗方案和相应职评条件,由学校进一步研究论证。

         二、工作要求

(一)充分调研,科学谋划

     各教学科研单位在制定本单位职评申报条件前,应进行充分调研,对标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相应学科比我校高1-2个等级的高校或中国科学院系统所属科研院所或中国社会科学院(对标单位数量一般不少于3个),结合单位实际,科学谋划岗位设置和申报条件。

(二)突出实绩,提高标准

突出教学科研实绩,制定于学校底线条件要求且不低于对标高校相应学科申报条件的职评申报条件。同一单位涉及不同学科,基本学术条件可按同一标准设置,也可分学科或学科门类进行调研并制定相应基本学术条件

(三)时间安排

1.118日前:各单位成职评方案制定工作组,明确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以及具体工作人员,部署安排职评方案制定工作。

        2.1210日前:工作组开展充分调研,总结借鉴国内其他高校经验提出初步方案经单位党政联席会、学术委员会审议并广泛征求单位教职工意见。

        3.1220日前:方案经学部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对标高校调研情况及本单位拟制定职评基本学术条件》(附件)至校人力资源部。

        4.1231日前:单位提交职评实施细则至校人力资源部备案。

    特别说明:“一院一策”职评改革工作启动后,各单位可先行开展调研工作,学校底线条件要求经进一步论证后通知到各单位。

三、学校审核把关

    学校对各单位提交的职评方案进行规范性审核并组织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和学术把关,并经校学术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工作服务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服务单位

肖清湄

68252356

1.人文学部: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院、国际学院、汉语言文献研究所、中国新诗研究所

2.社会科学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家治理学院、法学院、商贸学院、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

 

68252356

1.教育科学学部:教育学部、心理学部、体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

2.艺术学部: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新闻传媒学院

颜红梅

68251223

1.理化与材料学部:化学化工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

2.资源环境学部:资源环境学院、地理科学学院

3.工学部:工程技术学院、食品科学学院

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部: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软件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赵婉彤

68251223

1.农学部: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园林学院、柑桔研究所

2.动物科学学部:蚕桑纺织与生物质科学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水产学院、资源昆虫高效养殖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

3.生命科学学部: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中医药学院、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生物学研究中心、发育生物学与再生医学研究中心、医学研究院

 

附件: 对标高校调研情况及本单位拟制定职称评审基本学术条件.xlsx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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