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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部分高级专家办理延迟退休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16:2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庆市有关规定和《西南大学教职工退休暂行办法》(西校〔2020〕28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部分高级专家延迟退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迟退休条件

(一)教学科研二、三、四级岗教师,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时,如直接指导由本人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或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项目,可根据项目规定的完成时限(以项目任务书为准)延长退休年龄,最高到65周岁。

在延长退休到65周岁时,如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规定的完成时限(以项目任务书为准)延长退休年龄,最高到70周岁。

(二)曾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以及各民主党派中央副主席以上职务、担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参事或与学校另有协议约定的高级专家,按相关规定或约定延长退休年龄。

二、延迟退休的办理程序

符合延迟退休条件的高级专家,在本人达到正常法定退休年龄前一年的下半年提出书面申请(以通知发布时间为准),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填写《西南大学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审批表》(附件),由所在单位于规定时间前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三、材料报送

申请延迟退休的高级专家,本人填写《审批表》(一式一份)并签署名字后提交至所在单位。二级单位填写意见,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19日下午5:00前统一提交至行署楼B栋13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sk@swu.edu.cn。

四、注意事项

1.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学校高级专家延迟退手续办理由“每次最长延迟1年”变更为“每次最长延迟2年(不符合延迟2年条件的,延迟至其应办理退休手续时间为止);有其他规定或约定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执行。”

2.往年已经申请,2025年符合条件仍需继续延迟退休的高级专家,本次仍需按规定程序提交延迟退休申请。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视为不再延迟。

3.高级专家是否符合延迟退休条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请各单位严格审核申请人延迟退休资格及相关佐证材料,如实填写《审批表》。

  联系人:老师,老师,刘老师

联系方式:68253486,68252936


附件: 西南大学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审批表 .doc


    人力资源部         

2024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