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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新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16:4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将开展2024年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新支持计划(以下简称“留创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学校全职在编在岗人员。

(二)申报创新类资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境)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2.申报人创新能力强,有较好培养前景。

3.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保证每年在渝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一定的带动就业能力。

5.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6.申报人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才,在取得重庆市“留创计划”项目资助后,若有新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具有成果转化基础)或市级及以上成果奖励(含获得创新类项目重点资助)的,可继续申报新的创业创新项目,但获得资助总次数不超过2次。

已入选国家级留学回国人才计划的不再纳入资助范围。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202463日止)

请申报人员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2024年留创计划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创新类)》(附件2,仅电子件EXCEL版本)。

2.单位审核(202465日止)

二级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资格、创新项目、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核把关,确定推荐人选,将附件2签字盖章版本PDF扫描件及EXCEL版本电子件于6518:00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电子邮箱

电子件命名方式:学院(部)+2024留创计划。

3.网上申报(202466日—6月12日)

系统开放后,请申报人按照《留学回国人员系统操作手册》(附件3),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系统(https://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sso/index?gotoUrl=LXRYGR)进行网上申报。为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以及预留充分的时间备学校审核内容,请务必6月12日18:00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提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截止时间以本通知为准!

4.学校推荐(20246月13日—14日)

根据二级单位提交材料情况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中完成推荐上报。

三、申报创新类资助的佐证材料

1.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的,则应提供国内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及留学回国证明、国(境)外纳税(社保)等相关资料。

2.在渝工作情况资料,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等。

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材料、奖励证书等。

4.诚信承诺书(附件4)须申报人本人书面签字后扫描上传。

5.身份证明等资料。

四、其他说明

1.申报人在渝工作情况资料,如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等由学校统一出具。

2.学校统一组织申报创新类项目资助。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按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学校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23-68366106

邮箱地址:fazhanzx@swu.edu.cn

政策咨询:0231233386868904

技术保障:18602389656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4年留创计划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创新类).xlsx

 附件3:留学回国人员系统操作指南.docx 

 附件4:承诺书.doc


                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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