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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征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15:5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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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决定结合全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调整工作,征选一批高级职称评审专家进入新一届评审专家库。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1.原则上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须取得正高级职称满 5 年及以上(即 20191231日前取得,下同),副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须取得副高级职称满5年及以上或取得正高级职称。

2.近五年新设专业、经市职改办确认的紧缺专业的专家,根据《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引进认定的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人才以及市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可适当放宽取得职称年限要求。

3.经各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推荐担任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的党政机关领导,可放宽职称要求,但应具有相应专业工作经历。

(三)从事本领域本专业技术工作。

(四)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内的;

2.被组织立案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的;

3.不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及要求,不服从评审组织安排的;

4.评审质量差,显失公平公正,或因不当评审引发较大社会舆情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评审专家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业内知名专家、知名中医等情况除外)原则上不再进入。

二、申报程序

(一)用户注册

请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注册后方可申报。

申报系统网址:  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

(二)申报人填报

新申报人员登录系统,选择职称,进入个人中心,然后点击评审专家申报,点击新增申报,在系统中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保身份证号码、手机、专业、意向评委会等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以便实现后期评审精准匹配。

原申报人员登录系统,选择职称,进入个人中心,然后点击评审专家申报,进入原申报书页面更新维护个人信息后重新提交。

每位申报人可选择最多3个意向评委会及3个专业进行申报。

备注:组建评委会(见附件)单位推荐专家请在515日—525日之间完成申报(以电话通知为准),其他专家请在526日—65日之间完成申报。

(三)单位审核

    学校人力资源部审核申报人填写和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资料完备、择优拟推荐的申报人选择“审核通过”,同时学校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考察不通过者撤销推荐。

(四)市职改办审核

    市职改办审核申报人的申请书,确定审核受理或不受理退回。审核受理仅代表申报完成,进入审议或评选环节,不代表确定入库。

三、结果运用

    各高级评委会开展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时,市职改办将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需求、结合实际,通过职称评审专家抽评信息系统,在相应的职称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参与当年评审工作。

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评审质量考核,将完成评审工作质量高的专家纳入市人力社保局各类人才项目(计划)后备库,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审。对不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认真履行评审职责的职称评审专家实行退出机制,在评审工作中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不良舆情的纳入评审专家“黑名单”,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红梅、吴超

 话:68251223

 

附件:

 附件1: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征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重庆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pdf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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