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栏目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18日 23:0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4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4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此外,2024年将启动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获得国资计划(含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A、B、C三档,A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资助项目、条件及申报方式

资助项目

资助标准

资助人数和相关要求

申报工作安排

国资计划A档

(博新计划)

1. 每人每年28万元资助期2年。

2. 配套科学基金资助8万元。

1. 2024年拟资助500人

2. 1992年 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3.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 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4.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1. 提交申请:2月20日至3月20日;

2. 学校审核(3月21日至3月27日)

3. 通讯评审(4月)

4. 会议评审(5月)

5. 申报书模板、证明材料及评分标准详细见附件1

国资计划

B、C档

1. B档每人每年18万元资助期2年;

2. C档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期2年。

1. B档2024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2. 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 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4.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

1. 申请人申报(2月20 日-3月31日

2. 学校审核推荐(4月1日-4月12日)推荐名额于2月20日在系统审核界面公布。

3. 科研诚信复核(4 月15 日-4 月21日)

4. 专家评审和择优遴选(5月份)

5. 申报书模板、证明材料及评分标准详细见附件2.

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

1. A档每人10万元

2. B档每人6万元

3. C档每人4万元。

1. 获得国资计划(含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2.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3。

1. 2024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资助专家评审工作将于9月启动,请相关获选国家资助人员及时申报,届时在系统中审核提交。

2. 申报书模板、相关材料及评分标准详细见附件3.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2023年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不再按照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分配指标的方式进行资助,而是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类分档资助。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鼓励拟进站的人员和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均应申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2024年315组织申报论证会(线上线下均可),将论证会照片发到指定邮箱swubsh@swu.edu.cn。

(二)申请人认真阅读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确定申报的具体项目。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三)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国资计划获选人员未提交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材料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四)申请人请按照相关附件中的具体要求和模板,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 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 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上传相关内容材料。请申请人务必在要求申报时间期限内完成系统填报,超时导致错过学校评审或推荐的自行负责。

(五)申请人提交材料应当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博管委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博管办〔2024〕32号通知:人社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chinapostdoctor.org.cn)

(七)流动站/工作站联系方式见:

西南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联系方式-西南大学-人力资源部 (swu.edu.cn)

四、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 袁夏梦 68254265

邮箱:swubsh@swu.edu.cn


附件:

 附件1:2024 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 档)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4 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申报指南.pdf

 附件3: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pdf


人力资源部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