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协助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评审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留金选〔2023〕94号)要求,请协助更新和推荐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专家更新
1.腾退不愿(不能)参加评审的专家
对不适合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再推荐,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评审已在库专家不再推荐的情况(见附件1),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梳理,腾退不愿(不能)参加评审的专家,认真填写《已在库专家信息表》(点对点发给已有在库专家的单位)。
2.核准和更新专家信息
对计划再次推荐的专家,请按照国家留基委有关要求(见附件1),核准和更新专家信息,认真填写《已在库专家信息表》(点对点发给已有在库专家的单位)。
(二)增补新专家条件
请按照国家留基委增补新专家重点推荐条件和重点增补学科(见附件1),结合本单位学科设置情况有针对性地推荐增补新专家,填写《增补新专家入库信息表》(见附件2)。
1.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住)权,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岁(两院院士、副校级或副司局级及以上专家可放宽至65岁),政治素质高、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留学经历,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有意愿、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工作,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熟悉计算机操作。
2.优先推荐“双一流”建设学科、交叉学科(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学)的专家;优先推荐曾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博士联合培养的专家和曾获得“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人员,优先推荐具有长期留学经历(24个月及以上连续留学或工作经历)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根据部分项目的特殊需求,亦请重点推荐在本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学生培养/人才引进或师资培训等部门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专家,以及上述相关部门分管校领导;从事国际区域问题研究或相关专业的专家,在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等国家有长期留学经历的精通俄语的专家;以及熟悉国际组织运行规则,从事国际组织研究、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的研究型专家或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历的专家(可以使用英语或法语等进行面试)。
请各学院从专家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专业水平、计算机熟练程度、对国家公派留学工作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确保专家能胜任评审工作。
二、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核准更新的《已在库专家信息表》和《增补新专家入库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chuguo@swu.edu.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68366106
电子邮箱:chuguo@swu.edu.cn
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月2日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pdf
附件2:增补新专家入库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