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尹兴明教育基金章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兴明青年教师奖”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来校工作满5年以上的,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45周岁及以下在岗教师(1978年9月30日及之后出生)。
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不纳入推选范畴。
二、推选名额
各教学科研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学校共推选4人。
三、奖励标准
5万元/人奖金(税前)。
四、推选条件
推选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坚持立德树人,师德师风优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教书育人效果突出,学生认同度高。坚持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爱岗敬业,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学生满意度高,育人成效突出;能够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三全育人”,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三)教学科研成果丰富,具备较大发展潜力。近5年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较好的社会效益。
五、推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二)单位推荐
严格资格审查,严把思想政治关,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评选标准,开展考察评议:
1.师德师风考察:由二级党组织开展并形成考察意见。
2.教书育人成效评价:由单位学术委员会出具评价意见。
3.党政联席会研究: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择优推荐。
(三)学校评选
学校进行资格复查、组织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
(四)结果公示
将拟获奖名单报“西南大学尹兴明教育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五)确定人选
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六、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11月13日(周一)上午12点前,提交《西南大学“兴明青年教师奖”推荐一览表》(附件1)和《西南大学“兴明青年教师奖”考察评议表》(附件2)的Excel电子版及PDF扫描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冯林,电话:68366122,行署楼B栋107室,电子邮箱:dwjsgzb@swu.edu.cn 。
附件:1﹒西南大学“兴明青年教师奖”推荐一览表.xlsx
2﹒西南大学“兴明青年教师奖”考察评议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