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基厅函[2018]9号)通知要求,为筹备成立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库,并在此基础上组建全国基础教育教学专家指导委员会,现就推荐全国基础教育教学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教学科研单位专任教师和科学研究人员,兼顾少量具有丰富教学管理经验的行政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二)学术水平高,教学成果突出。各教学科研单位专任教师和科学研究人员要求在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地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要求主管或从事过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副处以上职务。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研究、管理或者教学工作10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够保证完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和履行基础教育教学专家指导委员会职责所必需的时间。
三、推荐组别与数量
可推荐中小学德育课程与教学、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外语教育、历史教育、历史与社会教育、地理教育、生物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科学教育、技术(含劳技)教育、艺术教育(含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装备应用与信息化等19个组别的专家,各单位每组别推荐不超过2人。
四、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综合考察拟推荐对象的政治立场、品行操守、勤政廉政、工作表现等,认真审核把关,如无合适人员可不推荐。
(二)请各推荐单位组织推荐专家填写《全国基础教育教学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并统一填写《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其中附件1由推荐专家本人填写并签字(此表不需加盖学院公章,A4纸双面打印);附件2由学院统一填写(此表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请于2018年3月12日12:00前分别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过时不再接收。
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邮箱:277164847@qq.com,推荐表请以汇总表中的序号命名并排序。纸质版请报送人事处119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潘卓,68251084
附件1:全国基础教育教学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2: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xlsx
西南大学人事处
2018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