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西南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办法(修订)》(西校〔2018〕52号)文件,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务须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经历,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1.截至2018年6月30日,40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务,应有至少一年辅导员或班主任经历并考核合格。(注:教师是指聘任到教师岗位的教师;晋升高一级职务包括晋升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教师可在相关相近学科间跨单位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
3.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经历的审核。
4.过渡期内暂未能够满足辅导员或班主任经历要求的,可先申请参加评审,并于一年内(2019年6月30日前)满足经历要求后发任职通知,任职时间仍为2018年6月30日。
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晋升高一级职务的40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经历,填写《2018年青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担任班主任情况确认表》,于4月12日之内提交到学工部:
1.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2019630@qq.com;
2.纸质件,须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309室。
联系方式:党委学生工作部 68252522
附件:2018年青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担任班主任情况确认表.xlsx
西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西南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