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18年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51号),现正式启动2018年“留创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2.留学回国人员在海外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回渝工作时间未超过5年(即2014年1月1日及以后回国);
3.申报人创新能力强,有较好培养前景;
4.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一定的带动就业能力。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才,在已获得创新项目资助后有新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或成果奖励的,可继续申报新的创业创新项目,但获得资助总次数不超过2次。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4月12日止
1.材料清单
请申报人员填写提交如下材料:
(1)《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1);
(2)《重庆市留学人员创业创新支持计划创新资助申请表》(附件2);
(3)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未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访学人员,则应提供国内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及留学回国证明资料;
(4)身份证(港澳台人员提供护照)复印件;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留创计划”对在留创园(尤其是省部共建留创园)内的创业创新项目有适当的政策倾斜,请申报材料中注明。
2.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材料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附件材料电子文档统一扫描后存入WORD文档中。放入以“单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后,提交至所在单位汇总推荐。
(二)学院审核推荐:4月13日止
1.汇总申报信息和材料,审查申报资格、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2.审阅项目内容,确定推荐人选,汇总推荐人选申报信息,《单位推荐汇总表》纸质件须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
3. 请于4月13日11:30前将被推荐人的所有申报材料及汇总后《单位推荐汇总表》纸质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11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huguo@swu.edu.cn。
三、注意事项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务必按以上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我校不再受理该项目的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建行
联系电话:68252356
电子邮箱:chuguo@swu.edu.cn
附件1:单位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重庆市留学人员创业创新支持计划创新资助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