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宣传先进教师典型事迹,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精神和重庆市教委《关于开展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渝教办〔2018〕139号)要求,现将学校2018年教书育人楷模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
学校可向重庆市推荐1名候选人。
三、人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已获得“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不再推荐。
四、推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选条件进行推荐,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
(二)推选要以事迹为基础,重点是长期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请于2018年5月20日(周日)18点前将推荐报告及候选人材料报送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飞,68252520,dwjsgzb@swu.edu.cn。
附件:1.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2.2018年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2018年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一览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年5月16日
附件1、2、3:教书育人楷模推选.docx